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遭追偿

待业人员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至公司对公账户后,收到伪造的网站截图显示征信已修复。后发现该公司并无相关资质,且所谓'客服'无法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公司名义,且已按约定提供服务,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公司虽提交了内部会议纪要,但无法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平台信息核实,认定存在虚构业务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服务费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涉及资金往来应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