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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虚假平台骗贷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被虚假平台骗贷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网络贷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搜索'征信修复'服务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贷款专员'身份添加好友。对方声称可提供'无抵押贷款'并承诺征信修复,诱导张某某在虚假平台填写个人信息。贷款发放后,张某某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资金验证',期间发现资金被多级拆分至陌生账户。后平台账号异常被封停,张某某无法还款产生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贷款专员身份、伪造征信修复流程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借贷服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签订协议属个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资金流向明细及聊天记录,证明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资金异常。公司仅提供所谓'贷款合同',但无法说明资金拆分合理性。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及电商平台监管责任,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贷款本金及合理利息,驳回其他过高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贷款骗局,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异常拆分应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向银保监会举报。电子证据需确保完整性与真实性,建议使用可信存证平台固定证据。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