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内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账号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能办理贷款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内第三方账户转账约3.5万元。初期李某通过伪造贷款审批通过通知返还2000元利息,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平台未有效核查李某身份真实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平台辩称已尽平台责任,诈骗行为系李某个人实施,平台无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伪造的贷款审批截图及通话录音。平台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重点审查平台用户身份核验流程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95条,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瑕疵,判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遭遇'征信修复'等骗局需保留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渠道维权。诈骗分子常利用伪造审批文件实施连环诈骗,遇小利返现需警惕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