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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诱导下载APP骗取3.5万元退款被仲裁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诱导下载APP骗取3.5万元退款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应聘岗位时遭遇虚假招聘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添加微信。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要求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支付培训费用。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某以'先返部分款项'为诱饵要求其申请退款理赔,后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正规招聘资质,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被申请人否认诈骗事实,称双方存在民事合同关系。争议焦点在于微信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以及证据链是否完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材料,张某某提供转账记录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及APP界面截图,但无法调取平台真实交易数据。被申请人提出技术鉴定申请,证实APP与公司无关联。仲裁员结合'先返小利'手段及公司资质异常,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培训提成'等话术诱导。网络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对于要求下载非官方APP的退款请求要保持高度警惕。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