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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骗征信修复交付现金案

【标题】学生被骗征信修复交付现金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征信服务平台,案由涉及冒充贷款专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贷款信息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以'征信修复'为由添加好友。对方谎称其征信因教育培训场景产生不良记录,需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处理。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进行'操作验证',期间发现对方账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察觉受骗后立即报警,并提供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证明平台虚假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科技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并自愿转账,否认存在虚假平台及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站截图。公司虽提供所谓'服务协议',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资金多级拆分的异常特征,确认平台存在伪造资质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利用学生对金融知识的欠缺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需警惕电商平台虚假征信服务,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电子证据需通过哈希值校验等技术手段确保证据链完整,遭遇资金拆分骗局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