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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招聘平台求职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财务岗位时,被伪装成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冒充客服人员以'政府补贴项目'为由诱骗。对方声称可提供高收益低风险投资机会,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分三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仅获得1000元返利。后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民间借贷机构,资金经多级账户拆分后消失,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愿投资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交易,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客服人员的通话记录、支付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虽提出电子证据存在篡改可能,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与注册地址不符,且多次变更账户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3万元,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3条关于非法集资特征的界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平台异常资质要求,核实政府机构身份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冻结时应立即申请紧急止付,保留完整通讯记录作为电子证据。企业主需注意资金流向异常,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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