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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退款被拒

【标题】婚恋交友诈骗虚拟币退款被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引发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李某虚构金融机构背景,以'教育培训退款理赔'为由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通过线下接触获取信任,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金安全,后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借口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联系对方处理,否认存在履约能力造假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仅提供员工入职证明,未能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流向与虚假身份关联性,确认存在多处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3.5万元本金并赔偿利息损失,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突破口,应警惕虚拟币通道的非法资金转移。遭遇精准诈骗需立即报警并留存支付记录,用人单位需严格监管员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