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养老服务诈骗要求虚拟币转账

养老服务诈骗要求虚拟币转账

【标题】养老服务诈骗要求虚拟币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养老服务项目。对方以政府合作医疗养老为名,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诱导其缴纳入金费用。在贷款审批通过后,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以需验证身份为由索要验证码。资金到账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的资金多级拆分操作异常,最终确认遭遇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项目真实存在,要求验证为正常业务往来,质疑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通话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社交平台对话截图。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日志,确认资金流向异常,最终采信张某某的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项目的欺诈行为,支持张某某主张的损失追偿请求,但因部分资金已无法定位,酌情判定赔偿金额为约2.8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以养老项目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转账及验证码的行为保持高度戒备。电子证据应妥善保存,必要时通过公证方式增强法律效力。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