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投资老师骗老人3.5万元
【标题】QQ冒充投资老师骗老人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资,因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68岁)通过QQ添加名为'李老师'的账号,对方谎称是某证券公司投资顾问,以'稳赚不赔'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平台投资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并转账至对公账户,后以'平台风控'等理由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最终失联。张某某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未能完整还原交易过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专业人士实施合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交易行为由用户自主决定,且未发现异常操作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补充平台交易数据和第三方支付凭证,经核对发现张某某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转账记录。但因缺乏直接证据证明'李老师'与公司关联,且部分聊天记录被删除,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先行返还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条款,结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资质,保留完整证据。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和异常监控,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诱惑,遇诈骗及时报警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