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贷款征信和网贷账户注销为由,推荐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金融APP。期间以'跨境资金监管'名义要求张某某进行现金交付,并承诺先返部分利息。在取得张某某银行账户信息后,通过伪造银行流水制造资金跨境流转假象,最终骗取约3.5万元后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用户自主操作的金融协议纠纷,否认存在虚假APP和冒充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APP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其与正规金融机构无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假APP实施诈骗,申请人转账行为系被诱导所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征信优化'等话术陷阱,发现虚假APP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要求扫码付款和跨境资金操作的金融业务,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保留转账凭证和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