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虚拟币诈骗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李某某,被诱导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APP进行虚拟币交易,后以现金交付方式损失约3.5万元,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时添加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某。对方以婚恋交友为由获取信任,谎称能提供'内部渠道'帮助其投资获利,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通过'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张某某分三次向该APP充值共计约3.5万元,后被要求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完成资金流转。数日后发现骗局,张某某保存了APP内交易截图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婚恋交友型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服务,用户充值行为属自主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出示APP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证明对方以婚恋为名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用户协议或资金流向说明,对虚拟币转现环节提出异议。仲裁员结合社交平台用户画像分析,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未授权的虚拟币交易款项,驳回要求返还现金交付部分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诈骗常利用情感信任实施,建议保留电子证据原始载体;虚拟币交易需警惕资金流向不明的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避免现金交付等二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