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案
【标题】婚恋交友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冒充政府部门人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涉及支付宝转账及网站截图证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网站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李某某以办理业务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报警后涉案网站提供虚假注册信息的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李某某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的民事行为,平台声称未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李某某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平台方承认未严格审核用户身份,但称非直接侵权方。仲裁庭结合证据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某退还全部诈骗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平台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勿轻信熟人身份冒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