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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虚假退款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虚假退款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诈骗纠纷,案由为合同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信手段冒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退款理赔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市社保局的电话,称其养老金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通过视频通话展示伪造的办公系统,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社保理赔通'的虚假APP。在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后,工作人员以'保证金'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所谓'政府工作人员'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账号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部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且已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退款流程,但无法出示有效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银行流水、APP后台数据及平台封停记录,确认资金流向涉及多级拆分。公司未能提供与政府部门的合作证明及退款凭证,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与APP操作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通过虚假APP伪造政府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032条个人信息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电信诈骗,核实官方渠道信息。遭遇要求提供敏感信息或转账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网络平台发现异常账号应及时封停并保留证据,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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