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网购用户被虚假平台诈骗案

网购用户被虚假平台诈骗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虚假平台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金融顾问的用户,被诱导注册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假投资平台。对方谎称可修复征信并提供贷款刷流水服务,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期间通过电信电话场景持续推销,利用网站截图伪造交易记录,最终资金经跨境流转后消失,张某某发现受骗后保留相关证据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直接交易且无法核实资金流向,认为部分款项系用户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网站截图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跨境流转特征及平台虚假宣传内容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网络诈骗,保存微信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