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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投资老师骗学生3.5万元被判返还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骗学生3.5万元被判返还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学生身份,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平台添加自称金融投资导师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婚恋交友为名,虚构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理财项目,谎称可提供高额回报。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要求其先缴纳保证金,承诺后续可提现并获得收益。张某某先后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提现5次共计约3.5万元,均按指示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平台不存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专业投资人士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与张某某存在任何业务关系,称其未收到任何资金,且平台系第三方独立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明细及网贷平台提现记录。公司方面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去向,且无法说明平台运营主体。仲裁员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及公安机关立案回执,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和资金非法转移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投资信息。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并报案,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导致权益受损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