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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本案为涉及老年人群体的网络诈骗案件,当事人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虚假贷款专员,被诱导下载涉案APP并进行现金交付。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涉案APP运营方,被指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短视频平台添加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低息贷款'为诱饵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通'APP。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应用商店下架后,李某某仍以平台客服身份指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转账3.5万元。期间对方以'审核材料''保证金'等名义多次要求现金交付,后APP无法提现且失联。张某某报警后调取平台监控视频,发现交易记录与实际操作存在明显矛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且未履行退款义务,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认为用户操作存在自主性,主张仅提供技术服务不承担诈骗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与诈骗行为直接关联,但未能提供APP用户协议或风控机制证明。仲裁委调取了APP后台资金流向数据,发现异常转账路径与张某某提供的证据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在APP运营中存在诱导用户转账的过错,但因无法完全证明其与诈骗实施者存在共同犯罪故意,故判定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低息贷款'等陷阱,社交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遭遇资金冻结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同时注意核查APP资质及资金流向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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