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讲师骗取3.5万元培训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讲师骗取3.5万元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人员建立信任关系,该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虚构公司资质并承诺提供独家课程资源。李某以需缴纳定金为由,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培训费用后失联。平台虽提供部分用户信息,但无法证实李某身份真实性,且涉案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入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讲师骗取款项属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否认与李某存在关联,声称已将收款信息转交第三方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用户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后,发现李某注册信息与真实讲师存在显著差异,且未通过正规课程销售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通过婚恋平台实施合同诈骗的行为,要求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500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冻结账户。建议公众通过正规教育渠道缴费,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