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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扫码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扫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企业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教育培训项目投资'为由,虚构高额回报承诺,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扫码支付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平台方未及时冻结异常账户,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审核失职导致被骗,要求平台全额赔偿;平台方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往来且已尽告知义务,认为责任应由李某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后台聊天记录,发现李某多次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平台电子数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平台承认未建立有效身份验证机制。双方就责任划分展开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平台运营规范与用户安全保障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警惕'投资理财'类话术陷阱,电子数据固定要及时有效,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