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陈某诉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确认纠纷案

陈某诉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待遇行政确认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上午,外包人员陈某在某科技公司办公场所协助进行服务器机房维护工作。因未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陈某误触一台老旧空调压缩机的启动开关,导致设备突发故障,高压线路短路引发局部电弧放电。陈某面部、手臂遭受严重烧伤,经紧急送医,诊断为二度及三度烧伤。经某市人社局认定,陈某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构成工伤。陈某与某科技公司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某科技公司主张陈某为外包人员,应由外包公司承担社保责任。陈某遂向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该局以陈某未由用人单位直接缴纳社保为由,暂未按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陈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外包用工模式下工伤保险责任的承担主体及社保经办机构的核定职责。法院调取了医院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外包服务协议,确认陈某工伤性质成立。针对赔偿标准,法院结合陈某烧伤等级及当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数额进行了核算与确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撤销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核定决定,责令其限期重新核定。二审维持原判。最终核定陈某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合计3.5万元,该金额落在1万元至5万元区间。责任认定明确,外包单位及用工单位需依法配合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待遇支付,确保受害人权益。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外包人员在用工单位场所受伤时,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确认路径。通过行政诉讼厘清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的责任边界,保障了外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规范用工管理及工伤理赔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分类:工伤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