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陈某诉某物流平台运营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陈某诉某物流平台运营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陈某受聘为某物流平台运营公司外包承包人,负责某工厂仓储区的货物分拣与搬运工作。同年8月12日,陈某在工厂仓库进行高强度搬运作业时,因地面湿滑且未佩戴防滑鞋具,不慎摔倒。撞击导致陈某脾脏破裂,经紧急手术切除受损脾脏,造成重度器官损伤。术后陈某被确诊患有因长期高强度负重引发的慢性腰肌劳损等职业病。经查,某物流平台运营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陈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高额医疗费,且因脾脏切除需长期护理,生活自理能力受限。双方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及赔偿金额产生重大分歧,陈某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陈某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职业病关联性进行鉴定,确认陈某为八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结合医院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及社保缴纳记录,重点审查了平台方未缴社保的违法事实。庭审中,双方就是护理费计算标准及职业病赔偿比例存在争议,法院依据证据规则对各项损失进行了详细核算。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物流平台运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全部赔偿责任。鉴于陈某自身未注意安全防护,酌情减轻平台方5%的责任。最终判决平台方赔偿陈某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职业病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平台外包模式下,用人单位未缴社保需承担全额工伤赔偿责任。对于摔倒致器官损伤与职业病竞合时的赔偿认定提供了参考,强调了社保合规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意义,具有典型的教学与警示价值。

分类:工伤事故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