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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约3.5万元

案件标题:民营企业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6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10月确诊怀孕。公司未告知孕期保护政策,亦未调整其岗位。2024年12月,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及考勤记录,证明其工作表现符合要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孕期工资差额;公司辩称其已按规章制度解除合同,且张某某存在未完成任务的绩效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孕检报告、考勤记录及离职通知邮件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一份未经核实的绩效考核表,但无法说明具体考核标准。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考核依据,其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导致证据链断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结工资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孕期员工管理制度,员工应留存考勤、绩效考核等关键证据。本案中公司未提供有效考核依据且未履行孕期保护义务,导致败诉。建议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绩效评估流程,避免以'绩效问题'为由违法辞退孕妇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