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公司赔偿3.5万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公司赔偿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专员,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8月,公司以'频繁请假影响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任何客观证据。张某某于2024年9月发现怀孕,遂向公司提供孕检证明,公司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辞退违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辩称因员工怀孕期间病假较多导致部门人手不足,认为属正常经营调整范围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辞退决策依据及考勤记录,公司仅出示了部门经理单方陈述。员工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书、工作群聊天记录证明孕期仍承担工作职责,且未提供病假证明。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仲裁庭采信员工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结工资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妊娠女职工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用工制度,严禁以怀孕为由解除合同;员工应留存孕期工作证明,及时主张权益。本案因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且无有效证据,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