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第三方造成员工起诉公司免责协议案
案件标题:工伤由第三方造成员工起诉公司免责协议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工伤赔偿纠纷与公司产生争议,涉及第三方责任及免责协议有效性问题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上班途中遭遇某物流公司货车侧翻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主张其与张某某签订的免责协议已免除工伤赔偿责任,但张某某认为协议系事故发生后签订,且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及协议效力产生严重分歧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且协议无效,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约3.5万元;公司抗辩称已签署免责协议,事故由第三方造成应由对方赔偿,同时援引协议主张无需承担用工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重点审查协议签订时间(事故发生前签订但未实际履行)、公司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及第三方责任认定书。员工提交医院诊疗记录及工资流水,公司提供协议文本和第三方保险单。仲裁员实地走访事故地点并询问目击证人,确认公司未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免责协议因显失公平无效,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致损失扩大,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第三方保险公司承担30%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5条、《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民法典》第1173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格式条款规避法定工伤责任,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对员工损失承担补充赔偿义务。建议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应保存工伤认定书、医疗凭证等核心证据,若存在免责协议需及时主张权利并申请司法鉴定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