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工伤索赔获赔
案件标题: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工伤索赔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期间,因机器故障被压伤右手。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承担约3.5万元医疗费用。经工伤认定部门确认为工伤十级伤残后,张某某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赔偿,公司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及医疗费赔偿;公司否认工伤认定结论,称事故系操作不当导致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影响赔偿责任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及安全培训资料,公司仅提供部分模糊记录。张某某出示医院诊断书、目击者证言及工伤认定书,公司未提交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勘查确认事故现场监控缺失,推定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3.2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万元及停工留薪期工资1.5万元,合计约6.7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员工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本案因公司未参保导致赔偿责任转移,但因未签合同影响部分赔偿项目计算,提醒劳动者注意证据留存与维权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