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孕妇被辞退后倒闭索赔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孕妇被辞退后倒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违法辞退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同年6月确认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仲裁阶段提交了体检报告及辞退通知书,后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于2024年10月宣告破产。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辞退违法并要求双倍赔偿,公司称经营困难属客观情况变化且已进入破产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出示孕期诊断证明及辞退书面通知,公司提交破产裁定书及业务调整会议记录。争议焦点集中于公司是否履行法定程序,经质证认定公司未提供完整经济性裁员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7个月孕期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驳回双倍工资差额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违法解除孕期员工合同,但需注意经济性裁员应提前30日通知并依法支付补偿。建议员工保留孕期证明及辞退证据,企业应建立合规的裁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