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被无故辞退索偿成功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被无故辞退索偿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外籍人士,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因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同年某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书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证据。张某某主张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导致其无法及时求职
争议焦点:公司称张某某连续三个月未达KPI指标,但未出示考核记录;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明确KPI标准,且实际工作表现符合岗位要求
仲裁过程:劳动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了工作记录、考勤数据及同事证言证明工作表现。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绩效评估表,无法说明具体不达标细节。仲裁员要求公司补充证据,但其拒绝提供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合同理由不充分,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第39条:以虚假理由解除合同属违法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须确保理由真实且有充分证据,外籍员工应注意留存工作记录和沟通凭证。本案中公司未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