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拒领补偿要求恢复岗位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拒领补偿要求恢复岗位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违法辞退引发劳动争议,核心诉求为恢复原岗位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同年6月确认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部门重组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明。张某某发现公司存在孕期歧视行为,遂保留聊天记录、体检报告等证据,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应恢复岗位并支付赔偿金;公司称其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且已提前30日通知,认为张某某未完成离职交接影响工作进度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部门调整真实材料,公司仅出示模糊的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主管曾表示'怀孕的员工不好管理',结合社保缴纳记录及体检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无法证明解除行为具有合理性,且未出示任何孕期考核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张某某原岗位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孕期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孕期保护规定,单方解除需提供充分证据。劳动者发现权益受损应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金。本案中企业未能证明业务调整真实性,导致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