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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公司借口不成立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公司借口不成立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违法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怀孕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于2024年8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而公司称其未通过部门考核。张某某提交了孕检记录、产检证明及辞退通知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及证据链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辞退且借口无效,公司抗辩称系正常绩效考核结果。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具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辞退程序是否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公司仅提供一份未经签字的绩效评估表。张某某出示了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及公司邮件记录显示其多次申请产假未被批准。仲裁员询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公司无法说明是否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及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2.8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约3.5万元,合计约6.3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员工不得解除合同)、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双倍赔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禁止辞退怀孕女职工)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孕期员工保护制度,辞退理由必须合法且证据充分。员工应及时保存孕检记录、考核文件等证据,遭遇违法辞退应第一时间申请仲裁。本案中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考核结果真实有效,导致主张不成立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