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申请复岗获支持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申请复岗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公司为民营企业,案由系违法辞退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怀孕需要定期产检,向公司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孕检报告。随后公司以'无法胜任岗位'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认为公司行为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复岗并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原岗位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辩称因张某某孕期频繁请假影响工作进度,且已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但未能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或合法解除程序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期间,张某某提交了孕检报告、考勤记录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虽辩称存在业绩考核问题,但未提供完整考核资料。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解除依据,其仅以'内部规定'含糊应对。张某某出示的孕检报告证实其怀孕事实,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严重违纪。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张某某原岗位,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单方解除行为缺乏合法依据,且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构成违法辞退。
分析启示:企业需严格遵守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不得以怀孕为由违法解除合同。员工应妥善保存孕检报告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若企业未能举证证明解除事由合法,将承担不利后果。对于已怀孕员工,用人单位应合理调整工作内容而非直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