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辞退孕妇员工追讨补偿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企业倒闭辞退孕妇员工追讨补偿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同年8月查出怀孕。2024年11月公司突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业务调整导致经营困难。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称已提前30天通知且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但无法提供正式通知文件及经营困难证明。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辞退违法且未获补偿,公司称因企业倒闭属于合法解除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裁员证据,其仅出示口头通知记录。张某某提交产检证明、工资单及未签劳动合同的聊天记录,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合法裁员程序。庭审中双方就是否构成经济性裁员产生激烈争议,公司未能举证经营状况恶化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注意保留怀孕证明和工作证据,企业裁员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本案中公司未能证明经营困难真实性,且未提前通知即解除合同,导致违法辞退责任成立。建议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裁员机制,避免因主观判断导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