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怀孕被辞退 未提供医疗证明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怀孕被辞退 未提供医疗证明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因怀孕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怀孕。2024年5月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张某某,但未出示任何劳动能力鉴定或医疗证明。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孕期绩效不达标且存在旷工行为;张某某称公司未提供合法辞退依据且未提前通知,要求赔偿金与产假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出示辞退依据,其仅提供绩效考核表。张某某提交医疗证明与考勤记录,公司未能证明绩效考核程序合法,且未举证孕期影响岗位工作的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8万元及未休产假工资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分析启示:企业辞退孕期员工需提供充分证据,员工应保留孕期证明及相关工作记录。违法辞退可主张双倍赔偿,但需注意仲裁时效。小微企业更应规范用工程序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