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工伤员工索赔遭拒资产查封引争议
案件标题:未保工伤员工索赔遭拒资产查封引争议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操作失误受伤,治疗产生约3.5万元费用。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遭拒。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公司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且其名下资产被法院查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员工存在操作失误且未签订书面合同,认为责任不在企业。双方对工伤认定结论及赔偿金额存在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记录、证人证言及社保缴纳证明;公司仅提供员工入职登记表但无法证明未签订合同。仲裁员现场调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参保事实,依法采纳员工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工伤赔偿金约2.8万元,但因企业名下资产已被查封且无足够流动资金,实际执行存在困难。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及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应承担职工工伤待遇费用;《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形式不影响工伤认定。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企业未参保工伤险的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参保以降低用工成本。对于资产查封执行难题,员工可申请财产线索核查或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注意保留医疗费用票据等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