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后获赔补偿金岗位难恢复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后获赔补偿金岗位难恢复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因怀孕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员工,工作期间正常履行职责。2025年3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后续发现公司未提供任何合法解除依据,且其怀孕事实已持续半年。张某某在离职后第三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诉,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辞退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对孕期员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公司辩称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且符合经营调整需要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业务调整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了产科病历、考勤记录及工资单,证明怀孕事实与工作表现。公司未能证明辞退与业务调整存在直接关联,且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但因岗位已不存在,未支持岗位恢复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孕期解除劳动合同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用工制度规避法律风险,员工应保留孕期证明及工作表现证据。岗位恢复需结合实际情况评估,建议优先主张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