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竞业限制解除员工追讨补偿被支持

竞业限制解除员工追讨补偿被支持

案件标题:竞业限制解除员工追讨补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6月合同到期前公司单方要求其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并支付约3.5万元补偿。张某某在未获明确解除通知情况下,于2024年9月入职竞争对手公司,后以未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为由要求公司退还已支付补偿并支付赔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导致协议无效,要求退还补偿;公司抗辩称协议已生效且员工违约,主张无需退还并要求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了签署协议原件、工资支付记录及离职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文件。庭审中双方就协议解除条件和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展开辩论,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解除竞业限制的具体事由及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竞业限制解除程序,退还张某某已支付补偿金约2.8万元并支付违约赔偿金约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应额外支付3个月工资;第43条:用人单位需证明解除竞业限制的合法性

分析启示:竞业限制协议解除需书面确认且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应妥善保存协议履行证据。员工在维权时应注意保留补偿支付凭证和解除通知记录,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

分类:竞业限制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