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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偿3.5万元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偿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表现正常。2024年8月怀孕后,公司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要求其调岗至行政部,后于9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公司则称其未通过考核且影响团队效率。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孕期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法》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公司主张以考核结果解除合同属合法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完整考核记录及调岗合理性依据。公司仅出示模糊的绩效评分表,未能说明具体扣分标准。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考勤数据及同事证言,证明孕期工作未影响职责履行。庭审中公司承认未书面告知考核结果及未提供岗位调整的客观依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并恢复劳动关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及第八十七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绩效考核为由辞退孕期员工,须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考核标准及岗位调整的合理性。劳动者应保留考勤记录、考核文件及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企业需加强劳动合规管理,避免因单方面解除合同引发法律风险。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