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孕妇被辞退 严重过错成败诉关键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孕妇被辞退 严重过错成败诉关键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怀孕被违法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24年5月确认怀孕后,公司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未达标为由辞退。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孕期歧视,而公司称其工作态度消极且多次未完成任务构成严重过错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赔偿;公司辩称其已提供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工作失误,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记录原件,但仅提供经过美化的电子版数据。张某某出示了医院病历、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其因孕晚期身体不适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公司未安排合理工作调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能证明张某某存在法定严重过错,且辞退决定违反孕期劳动保护规定,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女职工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及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辞退孕期员工需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法定严重违纪情形,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孕期证明及工作表现证据。本案中公司仅凭绩效考核未达标难以构成合法解除条件,且未落实孕期工作调整义务成为关键败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