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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 公司赔偿3.5万元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 公司赔偿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怀孕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客服专员,孕期未提出请假申请。2024年6月公司以部门合并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提供的产检记录和工资流水显示其工作期间表现正常,公司未为其调整岗位或提供适当工作安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产假工资;公司辩称其因业务调整需精简人员,张某某孕期考勤异常影响团队协作,并出示了部门重组通知及绩效考核表作为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未果,要求公司补充员工考勤记录。张某某提交了3个月的考勤数据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公司虽提供考核材料但未能证明其与辞退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仲裁员现场核实公司部门调整真实性,发现实际调整范围与张某某岗位无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驳回未休产假工资请求。公司需在15日内完成支付,逾期将按日加付50%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4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员工2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员工月工资的3倍,但未休产假工资因缺乏证据支持未予支持。

分析启示:企业应对孕期员工给予充分保护,单方辞退需严格证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且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应注意留存孕期证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维权时可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主张补偿。仲裁阶段需重点核实用人单位的辞退理由是否符合法定情形。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