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孕妇被辞退索赔医疗费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孕妇被辞退索赔医疗费获支持
基本信息:孕期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引发纠纷,涉医疗费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持续怀孕。2024年11月,公司以部门合并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离职后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主张公司违法辞退需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且未支付医疗费补偿;公司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认为张某某怀孕影响工作效率,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观经营困难。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辞退通知及医疗费用单据。公司仅出示了部门调整通知,未能证明辞退符合法定情形。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解除依据,但其提供的绩效考核数据存在涂改痕迹,被认定为证据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孕期医疗费补偿,共计约8.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孕期员工劳动合同,且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留存完整劳动关系证明及医疗记录,用人单位需严格遵守法定解除条件。本案中,公司未能证明业务调整真实性,导致违法辞退责任成立。建议员工在遭遇不公时及时保留证据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