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无故被解雇追讨工资获支持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无故被解雇追讨工资获支持
基本信息:劳动者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引发工资支付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员工,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24年5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突然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且未提前30日通知。张某某在2024年6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约3.5万元工资及赔偿金。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依法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员工存在工作失误,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绩效考核结果及合法解除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及辞退通知书等证据。公司仅提供了一份模糊的绩效评估表,但未说明具体考核标准。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认定公司解除行为缺乏合法依据且未履行通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应支付张某某2024年4月至6月期间的工资约3.5万元,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7000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以及第30条关于工资支付义务条款,用人单位需支付相应工资及赔偿金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