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员工被辞退索要赔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怀孕员工被辞退索要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怀孕员工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8月其确认怀孕后,公司于9月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提出仲裁申请,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并要求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产假期间工资;公司主张员工绩效不达标且未提前通知,认为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工作期间绩效考核记录及辞退通知书等证据。公司仅提供片面的考勤记录,未能证明已履行合法解除程序。仲裁委通过调取考勤系统数据,确认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严重违纪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8万元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1.2万元,合计4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三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不得以绩效为由辞退孕期员工,员工应保存孕期证明及工作表现证据。本案因公司未能举证合法解除事由导致败诉,提示企业需严格遵守保护期规定,员工维权时注意时效及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