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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无故辞退员工赔偿纠纷案

案件标题:国企无故辞退员工赔偿纠纷案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因无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辞退,引发劳动争议案件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同年11月,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张某某多次申请复核未果,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则称其辞退系因张某某连续三个月未达成业绩指标,且已履行提前通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记录,但仅提供模糊的部门评估报告。张某某出示了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及工作邮件截图,证明其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公司未能证明解除决定的合法性,仲裁庭采纳了张某某的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补发未结工资及社保差额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留充分证据。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工作记录,及时主张权利,国企更应规范用工行为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