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未保工伤员工索赔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未保工伤员工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发生工伤,因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右臂受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并获通过。手术治疗后,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认为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且事故非工作原因导致。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参保工伤保险应全额赔偿医疗费及误工费;公司抗辩称劳动关系不成立且事故非工作原因造成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与社保缴纳凭证,其仅出示部分工资流水。员工提交了近三年工资记录、医疗费用清单及证人证言。公司对医疗费用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信工资记录与工伤认定书,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约3.5万元,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未参保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分析启示:国企必须依法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工资记录是确认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员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留完整医疗及费用凭证。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推卸工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