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要求重返岗位获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要求重返岗位获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怀孕被违法辞退,争议焦点为是否应恢复原岗位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24年7月确认怀孕后,公司于8月突然要求其调岗至后勤岗位并降低薪资。张某某拒绝后,公司于9月以'无法适应新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发现公司并未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且岗位调整记录显示其原岗位工作表现一直优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原岗位并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岗位,且张某某未通过新岗位考核,认为属于正常人事安排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岗位调整的合法依据,但仅提供绩效考核表。张某某出示了岗位调整记录、产检证明及考勤记录,证明其怀孕期间工作表现未受影响。公司承认调整岗位但称属自主用工权范畴,仲裁委调查发现公司未就调岗与张某某协商一致且未提供替代岗位安排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恢复张某某原行政专员岗位并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27条及《劳动合同法》第42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需与员工协商一致方可调整岗位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遵守女职工保护规定,违法辞退孕妇需承担高额赔偿;员工需注意保留岗位调整记录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用人单位在调整岗位时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调岗合理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