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孕妇被辞退 保护期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国企孕妇被辞退 保护期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怀孕被违法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同年5月确认怀孕。孕期期间多次向直属领导说明身体状况,公司口头承诺给予保护。2024年10月,张某某收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为'部门结构调整'。其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提交了产检记录、工资单及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孕期保护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抗辩称已提前30天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且张某某怀孕期间工作效率下降影响团队协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严重违纪或绩效不达标情况。经核查,张某某提供的产检记录与公司考勤系统显示的入职时间吻合,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部门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孕期员工不安排加班'。仲裁委认为公司解除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恢复劳动关系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及违法解除的赔偿标准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主动留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用人单位需完善规章制度避免违规操作。本案因公司未能证明解除事由合法性导致败诉,提醒企业注意保护期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