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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辞退后索要岗位与赔偿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后索要岗位与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因怀孕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引发恢复岗位及补偿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员,同年5月确认怀孕。2024年8月,公司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或证明材料。张某某在孕期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后向劳动仲裁委提出恢复岗位及经济补偿金诉求,要求公司支付约3.5万元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恢复原岗位并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因部门调整需优化人员,且张某某怀孕期间工作效率下降,声称已履行通知义务但未提供书面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劳动合同、辞退通知存根及产检记录,公司仅出示内部会议纪要。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具体优化方案及张某某工作能力下降的客观依据,仲裁委认定其解除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应恢复张某某原岗位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孕期员工保护法规,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员工若遭遇违法辞退,应立即收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考勤记录等证据,及时申请仲裁维护权益。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