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申请仲裁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孕妇被辞退申请仲裁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产生纠纷,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案由涉及企业因怀孕辞退劳动者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怀孕并持续向公司说明情况。2024年5月公司突然以'业务调整'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未提供任何合法依据。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书及产检记录,但公司仅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调岗并主张经济性裁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赔偿;公司辩称因企业倒闭需裁员,且已提前30天通知工会,认为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出示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及孕检资料,公司提交了企业裁员公告和财务报表。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裁员程序合法性,发现企业未提供完整的经济性裁员证据,且未按法律规定优先留用女职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结工资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第87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赔偿;第46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单方解除合同需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孕期员工享有特殊保护。即使面临经营困难,也应优先协商调岗而非直接辞退。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合规裁员机制,劳动者应留存关键证据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