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未签保险合同工伤索赔获赔
案件标题:小时工未签保险合同工伤索赔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张某某为小时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劳务市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聘用为数据录入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工作中张某某因操作失误导致右手受伤,住院治疗12天花费约3.5万元。出院后张某某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公司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并补缴社保,公司辩称双方为临时劳务关系,未签合同即无劳动关系,无需承担工伤赔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考勤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工资发放记录,但无法说明与张某某的用工性质。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明用工关系证据,公司逾期未提交,张某某则通过微信工作群截图及同事证言补强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张某某损失,裁决公司除承担医疗费用外,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补缴工伤保险费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