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辞退孕妇拒赔医疗费被仲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辞退孕妇拒赔医疗费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公司属小微企业,案由涉及孕期权益保护与医疗费用执行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同年3月确认怀孕。5月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出院记录显示孕期并发症治疗花费约3.5万元,但公司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拒绝承担医疗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系违法辞退且应承担医疗费用;公司辩称其解除合同基于绩效考核,医疗费属个人责任。双方对辞退合法性及费用承担主体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辞退依据及绩效考核材料,公司仅出示模糊的部门会议纪要。张某某提交了产检记录、医疗票据及微信聊天截图,证明公司人事在辞退前曾明确表示'怀孕会影响工作效率'。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医疗费用因缺乏社保缴纳证明未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孕期员工不得解除合同)、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赔偿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孕期医疗待遇)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需及时保存孕期相关证据。医疗费用执行需完善社保缴纳证明,建议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财产保全确保赔偿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