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遭辞退公司赔偿3.5万
案件标题:孕妇遭辞退公司赔偿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普通员工与上市公司特殊保护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同年6月确认怀孕。同年9月,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要求其调岗至临时性岗位,张某某拒绝后于10月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未提供任何书面证明,也未与张某某协商解除事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违反孕期特殊保护规定;公司称其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解除合同,且已提前30天通知,符合正常解雇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绩效考核记录及岗位调整依据,公司仅提交了部门调整通知。张某某出示了产检报告及聊天记录,显示其曾向主管说明孕期身体状况。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未履行告知义务,且岗位调整缺乏合理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孕期工资差额及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分析启示:上市公司更应注重合规用工,孕期员工权益受特殊保护。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员工需及时留存证据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