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遭辞退索要补偿金遭拒仲裁结果
案件标题:孕妇遭辞退索要补偿金遭拒仲裁结果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怀孕被辞退,引发补偿金及岗位恢复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期间表现正常。2024年某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提交产检记录及工资流水证明怀孕事实,主张公司违法辞退。公司称因部门合并需精简人员,但未提供岗位调整方案及合法裁员程序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孕期保护规定,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恢复原岗位;公司辩称属正常人事调整,且已提供辞退通知,认为张某某未完成离职交接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孕检记录、辞退通知、工资单及社保缴纳证明。公司提交了部门合并决议和员工手册,但未提供与张某某协商解除的证据。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辞退通知的合法性及公司裁员程序的合规性,要求公司说明具体裁决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属违法辞退,裁决支付张某某约3.5万元违法解除赔偿金,但指出岗位恢复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另行协商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八十七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
分析启示:企业需注意孕期员工权益保护,辞退需依法依规;员工应留存孕检证明、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及时主张权利。岗位恢复需与企业协商,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后续处理方案